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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阳府〔2005〕101号
【发布日期】 2005-07-27
【实施日期】 2005-07-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的通知
阳府〔2005〕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阳江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江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阳江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活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降低工程造价,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阳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等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定标工作。
  第三条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本办法确定评标定标办法并写入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没有评标定标办法和评标定标办法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招标人改正。招标文件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发给投标申请人。
  第四条 施工招标评标采取如下两种评标定标方法:
  一综合评标法。适用于专业性强、结构复杂、规模较大的建设工程项目。具体方法详见附件一。
  二低价评标法。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一般建设工程项目。具体方法详见附件二。
  凡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的项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一般都应采用低价评标法。如采用综合评标法,需由建设单位提出,报建设、财政、监察等部门及分管这些部门的市领导审批后,再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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