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乡镇雨量监测网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牡政办发〔2005〕27号
【发布日期】 2005-07-27
【实施日期】 2005-07-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乡镇雨量监测网管理办法的通知
牡政办发〔2005〕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乡镇雨量监测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牡丹江市乡镇雨量监测网管理办法


  为规范全市雨情的收集上报工作,实现雨情服务的实时性、准确性、连续性,特制定本 办法 。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