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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28
【实施日期】 2005-07-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有效处置我市区域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加快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促进“平安绍兴”建设,现就我市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见》,切实加强我市应急预案制订修订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加快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实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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