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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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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办〔2005〕105号
【发布日期】 2005-07-28
【实施日期】 2005-07-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市和吴中、相城、虎丘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制订的《苏州市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苏州市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制订苏州市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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