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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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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  
【发文字号】 道府发[2005]26号
【发布日期】 2005-07-28
【实施日期】 2005-07-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近年来,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为尽快遏制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根据遵市人领发(2005)7号和遵府办发(2005)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是我县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 这不仅是一个生育行为问题,而且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一方面,说明我县农村经济发展还不够快,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男性在农业生产中占主导地位仍未改变,“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另一方面,说明部门配合不够,管理存在漏洞,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实施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现象较为突出。
  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不仅会改变我县人口的合理结构,而且影响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甚至影响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因此,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提高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树立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果断措施,密切配合,扎扎实实搞好此项工作,确保我县计生工作稳步发展。
  二、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切实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各部门协调配合,实施综合治理,是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关键。监察、人口和计生、文体广电、卫生、教育、公安、民政、人劳和社保、农业、统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妇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标本兼治,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宣传教育的“四位一体”的综合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的势头。
  文体广电、教育、人口和计生等部门要把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的重要性作为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电视、学校和信息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的社会新风尚,倡导性别自然选择,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逐步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观念,努力营造消除性别歧视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依法查处出版、销售、制作关于胎儿性别选择的文、图、音、像宣传品以及电子信息等行为。要广泛宣传中、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公民法制意识,提高公民守法自觉性。
  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口和计生等部门要建立健全B超管理、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持生育证全程服务管理和出生死亡报告等制度,并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严把孕情鉴定关、终止妊娠关、B超人员持证上岗关,加强孕情跟踪,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要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妇幼保健等单位B超医生的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技术培训,提高其医疗服务水平,增强依法行医意识,强化岗位职责,增强社会责任感。
  监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口和计生、统计等部门要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要对全县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机构和私营医院的B超从业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在有关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禁止非法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对利用B超和染色体检测技术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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