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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吉首地区州庆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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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州政办发[2005]22号
【发布日期】 2005-07-28
【实施日期】 2005-07-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吉首地区州庆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首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吉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吉首地区州庆项目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关于吉首地区州庆项目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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