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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5年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28
【实施日期】 2005-07-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卫生局
关于开展2005年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各区县教育局、卫生局、体育局:
  现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04]8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徐汇、卢湾、闸北、浦东、闵行、奉贤等6个区和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4所高校为本次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监测点,请上述单位按教育部等五部门的文件和本市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2005年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的准备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卫生局
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
2005年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卫生部、国家民委、科技部联合印发的《2005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的精神,本市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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