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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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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珠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珠地税发[2005]320号
【发布日期】 2005-07-29
【实施日期】 2005-07-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稽查局、各区(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省地税局《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补充通知》(粤地税函[2005]363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房地产转让人办理纳税或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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