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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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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乌海政字〔2005〕81号
【发布日期】 2005-07-29
【实施日期】 2005-07-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区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内政字(2005)105号)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乌海市是全国重点监视防御高烈度地区之一,具有发生中强度以上地震的地震构造条件和背景。近几年,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使防震减灾能力逐步得到提高。但防震减灾工作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地震监测预报能力与社会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抗震设防管理力度不强;城乡民居不设防;一些重点工程特别是生命线工程存在安全隐患;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等。
  据预测,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地震形势仍然十分复杂和严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地震灾害的潜在威胁,防震减灾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
  当前,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进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升的新阶段。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结合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实际,我市新时期防震减灾的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所有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和有重大影响的工程必须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其它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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