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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资代办服务“绿色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5〕107号
【发布日期】 2005-07-29
【实施日期】 2005-07-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资代办服务“绿色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中共宜昌市委常委会整改方案》(宜发(2005)14号)和《中共宜昌市人民政府党组整改方案》(宜府党组(2005)6号)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全面优化宜昌发展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资代办服务“绿色通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资代办服务“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投资代办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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