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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生态县建设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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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溧政发[2005]88号
【发布日期】 2005-07-29
【实施日期】 2005-07-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溧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生态县建设工作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局办,县各直属单位:
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县“生态立县”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改善我县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提高城乡人民生活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现对我县生态县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生态县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导向,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全面推进生态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将溧水建设成南京新郊区,城市后花园。
  (二)基本原则
  1、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将科学的发展观融入到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全面提高环境、经济、社会的综合效益,推动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质量改善。
  2、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在生态县建设规划的统一指导下,有序推进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恢复和建设。坚持重点建设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优先建设对全县有广泛影响的重点区域和生态环境重点工程,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生态县的建设。
  3、生态建设与创新发展相互促进的原则。加快体制创新,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运用法律、政策、行政、舆论的手段,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加快科技创新,依靠科技进步,破解生态建设中的难题;加快管理创新,充分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建立有效的管理服务体系,促进生态环境建设水平的提高。
  (三)战略目标
  以实现自然生态化、经济生态化、文化生态化和社会生态化为目标,建立景观特色鲜明的绿色生态支持体系,可持续利用的生态资源承载体系,布局合理的生态城镇体系,低耗高效的生态产业体系,文明和谐的生态文化体系,舒适安定的生态人居环境体系,使城市生活质量和总体环境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生态县建设是渐进展开、逐步完善的过程,为了有序推进生态县建设,要围绕阶段性目标开展建设,逐步实现生态县的各项发展目标。
  创建达标阶段(2004——2008),生态县建设全面启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创建成果,初步解决生态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优化调整城镇空间布局,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体系;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进一步提高,初步形成有一定比较优势的生态产业;公众的生态意识与环境意识得到普及,人为因素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得到有效遏制;建成一批生态示范区域和生态环境示范工程,为生态县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全县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指标(试行)。
  全面建设阶段(2009——2010),生态县建设全面推进。初步建立生态环境支撑体系、生态资源保障体系、生态城镇布局体系、生态产业发展体系、生态文化体系、生态人居环境体系,初步形成全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格局,全面达到生态县建设指标,生态县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全面提高阶段(2011——2020年),生态县建设全面提升。全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建设开始步入良性循环,多中心、以绿色生态空间相间隔、开敞式的城市空间布局基本形成;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型城市经济体系基本成型;溧水自然山水的生态景观和历史文化的人文景观进一步彰显,城市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成为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生态经济高度发达、生态社会和谐相融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
  二、生态县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深化实施“生态溧水”工程,构建生态空间框架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需要和土地资源实际,以城镇建成区绿化为中心,县城主城区中心干道、主干道、环城公路、居民小区、南门河、护城河、中山河绿化美化为重点,高速公路,省、市、县级主干道,进入风景旅游区干道,沿湖、沿河、沿库防护林带网为骨架,成片规模的生态公益林、商品用材林、林业产业规模化基地、森林公园、人居森林为板块,四旁植树为补充,形成心、环、带、片相交融的溧水生态林业和绿化体系总格局。实现“城在林中,路在绿中,居在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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