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国办发(2005)19号、国办发(2005)20号和黔府办发(2005)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今年全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我市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监治、着力治本”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学校和建设工地食堂、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抓好粮食及粮食制品、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茶叶、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继续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四个环节治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开展对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 1.狠抓农产品污染源治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农业、畜牧部门要继续开展农药、兽药、畜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制和淘汰进程,推行高毒农药销售档案管理制度;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建立生产和经营的可追溯制度,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监测结果公告、农产品品质公告、农产品认证公告、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公告等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和兽药的行为。 2.推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优质畜产品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及原料基地建设力度,引导并监督生产基地按标准生产,按规程操作,把农业标准化知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普及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结合起来。 (二)开展酒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大酒类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对酒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国、经营条件、法定经营地址等企业状况进行审查清理,对无照(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依法取缔;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问题严重的地区、市场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特别是对市场占有率高、品牌价值高的名优酒要重点清查,坚决封存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