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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手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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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办厅字[2005]10号
【发布日期】 2005-07-29
【实施日期】 2005-07-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手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安排

办公厅各处室、各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语委《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意见》(兰教发[2004]66号)精神,现就市政府办公厅及管理单位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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