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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29
【实施日期】 2005-07-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教基(1999)1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减轻本市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4)45号)的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中小学生竞赛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竞赛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中小学生市级学科类、德育类、艺术类、科技类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活动”)的统一管理工作,实施对本市中小学生市级竞赛活动主办单位和归口部门在申报、审核、比赛、备案等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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