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十堰军分区关于做好“八一“建军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十堰军分区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十政发[2005]24号
【发布日期】 2005-07-30
【实施日期】 2005-07-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十堰军分区关于做好"八一"建军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级事业单位,各大中型企业、驻市各部队:
  今年8月1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8周年纪念日。为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国军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是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加强军队和国防建设、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保证,是团结和动员广大军民为实现党在各个时期历史任务而奋斗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部队战斗力和增强军民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