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05〕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以确保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如期实现。 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改善流域水质,促进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05]93号),结合闽江流域三明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闽江是福建的母亲河。沙溪、金溪、尤溪系闽江三大支流,是三明辖区三大水系。沙溪为三明市第一大溪,流域分布着宁化、清流、明溪、永安、三元、梅列、沙县等7个县(市、区),流域人口145.43万人,占全市人口的53.4%,流域面积11790.0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面积的51.2%。沙溪三明段平均年径流量94.0亿立方米,平均流量308立方米/秒。金溪发源于宁化安远乡,另一支流源于明溪,干流经建宁、泰宁、将乐至南平顺昌注入富屯溪。尤溪是闽江中下游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大田县南部和永安清水乡,流经尤溪县,于尤溪口镇注入闽江。三大水系是三明市重要的水资源,为流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各地政府高度重视辖区水资源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沙溪、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的决议》,认真组织实施“一控双达标”、“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和“蓝天碧水”治理工程 ,加强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金溪、尤溪水质较好,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沙溪水质污染恶化的趋势得到控制,沙溪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从2001年以来,沙溪水污染出现反弹,各断面水质污染呈沿程逐渐加重趋势,特别是沙溪下游的三明市区至沙县河段污染严重。2004年沙溪10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68.3%,其中市区内的沙8(翁墩渡口)、沙9(斑竹溪渡口)2个断面达标率分别为66.7%和50.0%,沙县境内的沙10(沙县渡头)、沙11(沙县高砂)2个断面达标率为16.7%。各断面主要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氨氮、溶解氧,表现为有机污染突出,沙溪水质正面临着富营养化问题,沙溪梅列、沙县段成为闽江流域的重污染河段。从污染因子分析表明,沙溪水质污染加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沙溪流经永安、三元、梅列、沙县4个县(市、区)人口较集中、经济相对较发达,工农业生产和生活污水排放量大。二是部分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生产废水难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治理任务仍较艰巨。三是畜禽养殖业污染日趋突出,污染防治工作严重滞后。我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主要分布在沙溪流域的永安、明溪、三元、梅列、沙县等地,畜禽存栏量约占全市的80%以上。由于未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约80%的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或间接地排入沙溪,成为流域水质中粪大肠菌群、氨氮两项指标超标的主要原因。四是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低。沙溪流域目前建成并投入运行的仅有列东、列西和永安生活污水处理厂。由于截污管网建设问题,三明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低,且处理后的外排废水仍有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总氮等4项指标超标,处理达标率仅31.7%;永安市也有部分生活污水未接入截污管网,市区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仅40%。五是沙溪流域梯级电站的陆续建成,造成河流流速减缓、水体纳污和自净能力下降,造成污染较加重。六是前两年干旱少雨,致使沙溪水量减少,造成水葫芦疯长蔓延,也是沙溪水质污染加重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指导思想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和水污染加重的原因,把工作重点放在沙溪流域,以沙溪流域中污染较重的永安、三元、梅列、沙县为重点治理区域,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实施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生活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为重点的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着力改善流域水质,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促进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经过2-3年努力,到2007年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有比较明显改善,重点污染河段水质达标率明显提高;经过5年努力,使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功能分区的环境质量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二)2005年主要目标:沙溪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达75%以上,金溪、尤溪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达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功能要求。基本完成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加快生活污染治理设施产业化进程,三明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0%以上,永安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45%以上;工业企业基本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工作明显推进;开展梯级电站项目清查,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得到加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和矿山生态环境,基本完成“青山挂白”治理任务。 四、整治任务 (一)编制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 市环保局要针对流域实际情况,根据生态市建设和“十一五” 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保护要求,编制完成《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保护规划》,确定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用于指导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整治工作。 (二)全面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 1.编制完成养殖业发展和污染治理规划。在2005年12月底前完成《养殖业发展和污染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并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引导养殖业走持续发展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