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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供销社关于深化基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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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江府办[2005]62号
【发布日期】 2005-07-30
【实施日期】 2005-07-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供销社关于深化基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2005]6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供销社《关于深化基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联系实际参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供销社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深化基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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