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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发展现代服务业海河奖评审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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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05]051号
【发布日期】 2005-07-30
【实施日期】 2005-07-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发展现代服务业海河奖评审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发展现代服务业海河奖评审奖励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00五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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