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哈政发〔2005〕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黑政发(2003)67号)精神,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实用型人才,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重要作用,明确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是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综合竞争实力,实现“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目标的重要途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性,认清职业教育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 (二)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突破口,以提高劳动者专业技能和创新意识为重点,转变办学模式和办学机制,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为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和技术进步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力争“十一五”期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今后5年,我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是: 1、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人数要逐年增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比例大体相当。重点建设15所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其中8所达到国家级重点学校标准。 2、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使之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依托阿城师范学校组建哈尔滨市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积极筹建哈尔滨技师学院;依托现有职业学校适度发展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使培养高级技术人才的年规模达到1万人。 3、加快专业建设和基地建设。做精长线专业,做优传统专业,做强特色专业,做大新兴专业,在中职学校中建成20个以上示范专业,在高职院校中建成10个以上品牌专业。重点建设与我市主导产业相适应的数控技术、汽车制造、电子信息和生物制药等4个相关专业的实验实训基地。 4、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每年培训农村新增和转移农村劳动力15万人次,城镇职工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0万人次。职业学校毕业生同时取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全市各行业、企业全面实现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企业各级管理人员每5年进行一次知识更新,每年培训率达到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