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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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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05]158号
【发布日期】
2005-07-31
【实施日期】
2005-07-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川办函[2005]158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这项基本国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四川和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要求,有效地保护水土资源,构建和谐社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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