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省属高校老校区置换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05]83号
【发布日期】 2005-07-31
【实施日期】 2005-07-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省属高校老校区置换工作的意见
苏政办发[2005]8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苏发(2005)1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省属高校老校区置换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