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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8、9、10三个月份成品油直接用户批发加价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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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价[2005]商365号
【发布日期】 2005-07-29
【实施日期】 2005-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8、9、10三个月份成品油直接用户批发加价标准的通知
闽价[2005]商3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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