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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建立政务环境评价机制和开展政务环境评价评议活动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襄樊政办发〔2005〕80号
【发布日期】 2005-08-01
【实施日期】 2005-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建立政务环境评价机制和开展政务环境评价评议活动意见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5〕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纠风办《关于建立政务环境评价机制和开展政务环境评价评议活动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八月一日

关于建立政务环境评价机制和开展政务环境评价评议活动的意见


  为改善我市投资软环境,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各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务环境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建立政务环境评价机制和开展政务环境评价评议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政府工作目标,开展政务环境评价评议工作,促进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解放思想,依法行政,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创新体制机制,为优化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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