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厦门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31
【实施日期】 2005-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公告


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厦门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闽价[2005]商356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适当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和部分用户的自来水价格。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