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港口局关于公布《上海港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通告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01
【实施日期】
2005-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港口局关于公布《上海港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交通部《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结合上海港实际,特制定《上海港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现予公布。
特些通告。
上海市港口局
二○○五年八月一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