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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区重点商业区块网点布局导向性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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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丽政发〔2005〕47号
【发布日期】 2005-08-01
【实施日期】 2005-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区重点商业区块网点布局导向性意见的通知

莲都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区重点商业区块网点布局导向性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五年八月一日

丽水市区重点商业区块网点布局导向性意见

  第一条 为合理引导丽水市区重点商业区块网点建设,发挥市区重点商业区块的集聚、辐射效应,加快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促进丽水经济发展,根据市区商业网点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特制定本导向性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以建设浙西南商贸中心城市为总体目标,围绕引导市区重点商业区块网点建设,力求通过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形成总量平衡、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服务优良、竞争有序的市区商业网点体系。
  第三条 本意见涉及的行业范围限于零售、批发、餐饮等商业服务业;空间范围为中山街、城北、滨江、火车站、水阁五个市区重点商业区块。其中,中山街区块指括苍路以东、丽阳街以南,花园路以西、江滨路以北范围内的商业用地;城北区块指大洋路以东、城北街以南、紫金路以西、丽阳街以北范围内的商业用地;滨江区块指紫金路以东、丽青路以南、江滨路以北范围内的商业用地;火车站区块指以火车站为基础的整个水东片区商业用地;水阁区块指金丽温高速公路西侧、大溪南岸,包括整个丽水经济开发区的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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