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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2005年市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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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镇政发〔2005〕67号
【发布日期】 2005-08-01
【实施日期】 2005-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2005年市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口区、润州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实施市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是2005年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是改善老住宅小区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现将《镇江市2005年市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二○○五年八月一日
镇江市2005年市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意见
  为完善市区老住宅小区功能,改善老住宅小区的居住环境,确保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特制订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如下:
  一、整治目标和整治原则
  1.按照年度计划,年内必须完成桃花坞七区等10个老住宅小区约30万平方米的综合整治任务,其中京口区4个,润州区4个,镇江新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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