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2005年市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口区、润州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实施市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是2005年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是改善老住宅小区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现将《镇江市2005年市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二○○五年八月一日 镇江市2005年市区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意见 为完善市区老住宅小区功能,改善老住宅小区的居住环境,确保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特制订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如下: 一、整治目标和整治原则 1.按照年度计划,年内必须完成桃花坞七区等10个老住宅小区约30万平方米的综合整治任务,其中京口区4个,润州区4个,镇江新区2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