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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税秩序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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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内政办字〔2005〕237号
【发布日期】 2005-08-01
【实施日期】 2005-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税秩序意见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5〕237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内蒙古国家税务局《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税秩序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5年8月1日

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税秩序的意见
 

  近年来,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的推动下,我区财政收入增长较快,但是,各地区经济税源和财政收入增长过程中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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