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税秩序意见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内政办字〔2005〕237号
【发布日期】
2005-08-01
【实施日期】
2005-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税秩序意见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5〕237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内蒙古国家税务局《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税秩序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5年8月1日
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税秩序的意见
近年来,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的推动下,我区财政收入增长较快,但是,各地区经济税源和财政收入增长过程中还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