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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企业改革过程中逐步解决企业拖欠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05〕48号
【发布日期】 2005-08-01
【实施日期】 2005-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企业改革过程中逐步解决企业拖欠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5〕4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推动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现就在企业改革过程中逐步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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