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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地理信息采集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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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建建管[2005]第095号
【发布日期】 2005-08-01
【实施日期】 2005-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地理信息采集工作通知
沪建建管[2005]第09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本市建筑建材业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推进本市“数字工地”和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信息系统建设,自2005年9月1日起,在全市建设工程管理环节中实施项目地理信息采集工作,现将采集范围、环节和方法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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