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鲁政发(2005)81号)精神,结合市政府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行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服务政府的现实需要。 近年来,市政府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措施来抓,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我市的政务公开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全市各级政府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的认识,以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搞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