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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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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5〕61号
【发布日期】 2005-08-01
【实施日期】 2005-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春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八月一日

宜春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反腐倡廉、打击经济犯罪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我市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根据《江西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宜春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人行宜春市中心支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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