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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考试考务等收费标准的复函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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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发改收费字[2005]874号
【发布日期】
2005-08-03
【实施日期】
2005-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考试考务等收费标准的复函
江西省统计局:
你局《关于申请增加统计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调整统计行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函》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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