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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税费征收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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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自府办发〔2005〕54号
【发布日期】
2005-07-27
【实施日期】
2005-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税费征收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税费征收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从2005年8月1日起执行。
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税费征收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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