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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再就业创业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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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05〕108号
【发布日期】 2005-07-25
【实施日期】 2005-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再就业创业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级各单位:
  《兰州市再就业创业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兰州市再就业创业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市委发(2003)7号)文件精神,切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大龄下岗失业人员(4050)尽快实现再就业,探索创办多种形式的再就业创业基地。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再就业创业基地是指由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等多种投资形式创办的,以安置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为主,其他下岗失业人员为辅,具有以工代赈性质的经济实体。该实体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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