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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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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价〔2005〕房337号
【发布日期】 2005-07-15
【实施日期】 2005-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价〔2005〕房337号

 
 
省国土资源厅:
  你厅《关于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函》(闽国土资函[2004]85号)收悉。为规范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地籍档案资料利用工作的开展,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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