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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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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7-04
【实施日期】 2005-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以下简称国家税务总局10号令),经调查研究,现对我省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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