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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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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黑财综[2005]68号
【发布日期】
2005-07-04
【实施日期】
2005-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财综[2005]68号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黑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五年七月四日
黑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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