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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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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黑财综[2005]68号
【发布日期】 2005-07-04
【实施日期】 2005-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财综[2005]68号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黑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五年七月四日
黑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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