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建立和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加强城市绿化的保护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和《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绿线概念)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绿线的划定。 市和区(市)县园林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规划、建设、土地、水利、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