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 《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6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 谭仲池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管理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以下简称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征收机构)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