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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市民卡管理办法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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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8号
【发布日期】
2005-06-03
【实施日期】
2005-08-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市民卡管理办法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8号
《杭州市市民卡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5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二○○五年六月三日
杭州市市民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方便市民办理个人相关社会事务,提高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效能,保障杭州市市民卡(以下简称市民卡)的有序发行和有效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市民卡,是指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发放给杭州市民用于办理个人相关社会事务和享受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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