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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社会化管理服务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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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郑劳社〔2005〕40号
【发布日期】 2005-08-02
【实施日期】 2005-08-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社会化管理服务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文件精神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要求。为加强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档案管理机构
  市和各县(市)、区要分别建立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中心,并配备专职人员,分别集中管理市属企业及各县(市)、区属企业退休人员档案。
  二、档案的整理与移交
  (一)档案的整理
  企业退休人员在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时,应对档案材料进行整理。
  1、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材料的分类与清单目录如下:
  (1)履历、自传材料;
  (2)招工、聘用、调转、入伍、退伍、转业安置;工资调查、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3)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材料;
  (4)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5)学习培训专业技能评定材料;
  (6)加入党、团组织及民主党派政审材料;
  (7)职工奖、惩处分材料;
  (8)可供参考的其它材料。
  2、企业退休人员档案中必须具备的材料:
  《郑州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3、企业退休人员档案中一般应具备的材料:
  (1)所在单位填写的初次就业的有关《职工登记表》(在职期间填写的各种履历表,各类登记表及相关的个人材料等)。
  (2)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相关材料(各类申请书、志愿书以及相关材料等。入党、入团、参军、出国和家庭主要成员的政治历史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
  (3)学历证明(各层次学历的毕、肄业登记表)。
  (4)专业技术职称审批材料(评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审批表)。
  (5)在职期间的奖惩材料(各种奖励、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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