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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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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黄政发[2005]16号
【发布日期】
2005-08-02
【实施日期】
2005-08-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黄政发[2005]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2004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6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4)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全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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