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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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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温政发〔2005〕32号
【发布日期】 2005-08-02
【实施日期】 2005-08-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的意见
 
 
  民间融资作为一种传统的、自发的民间资金融通方式,在互助解困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民间融资涉及面广、运作尚不规范,隐藏着较大的风险和不稳定因素。为加强对民间融资的引导和管理,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我市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民间融资管理的紧迫感
  我市民间融资有个人借贷、债权性或股本性的企业内部集资、各种形式的“做会”、民间票据融资、企业间借贷等多种形式。由于缺乏规范引导和外部监管,民间融资基本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极易导致社会投资的盲目性,使一部分民间融资资金投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或项目,影响宏观调控的效果和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由于民间融资的趋利性,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加上一些不法分子以高利为诱惑从事非法集资、集股诈骗等活动,资金安全得不到保障,极易形成较大的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近年来,我市曾发生民间“倒会”、典当商行非法办理金融业务、企业集资倒闭等事件,社会影响很大。目前我市民间融资市场更趋活跃,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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