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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珠海市百优民营企业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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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珠府办〔2005〕39号
【发布日期】 2005-08-02
【实施日期】 2005-08-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珠海市百优民营企业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和《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精神,发展内源型经济,培育民营经济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实施百优民营企业培育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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