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05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荆政办发〔2005〕56号
【发布日期】 2005-08-03
【实施日期】 2005-08-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05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门市2005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三日
 

荆门市2005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34号)和《湖北省2005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05]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为重点,落实政府环保责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和行政监察,有效遏制污染反弹,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和谐荆门。
  二、整治范围
  (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