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05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门市2005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三日 荆门市2005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34号)和《湖北省2005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05]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为重点,落实政府环保责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和行政监察,有效遏制污染反弹,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和谐荆门。 二、整治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