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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福州市市属文艺演出团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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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05]133号
【发布日期】 2005-08-03
【实施日期】 2005-08-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福州市市属文艺演出团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榕政办[2005]133号 

 

市直各有关部门:
  《福州市市属文艺演出团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八月三日
 
 

福州市市属文艺演出团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适应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需要,改善和加强市属文艺演出团体(以下简称院团)财务管理,促进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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