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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荆门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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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荆政办发〔2005〕55号
【发布日期】 2005-08-03
【实施日期】 2005-08-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荆门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环保局制定的《关于荆门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三日
 

荆门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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