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改进和完善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现将编制200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 随着我市推进经济发展的各项重大战略决策的实施,预计2006年全市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为我市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从另一方面看,我市经济整体实力不强,2006年财政收入增长的亮点不多,税收的增长过多依赖于几家重点企业;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实施,尤其是国家、自治区采取一系列鼓励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2006年财政收入增加的难度。在支出方面,保证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增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支持解决“三农”问题,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支持工业兴桂战略的实施,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支持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各项改革,构建和谐社会,都需要相应的资金支持。 根据对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结合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200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市政府确定的各项战略决策,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和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要求,全面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努力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相对分离,逐步编制综合预算,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依法强化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坚持“先保吃饭,后搞建设”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量入为出,量财办事,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