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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浦政发〔2005〕36号
【发布日期】 2005-08-03
【实施日期】 2005-08-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浦政发〔2005〕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控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经研究,决定将全县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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